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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25〕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各学院按照实施办法对参评者进行审核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竞争性评审。

三、评审流程

(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学院。因学生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再受理。

(二)各学院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定的评选细则,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申请材料一并上报研工部。

(三)研工部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复核,如有相关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条件,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生申请资格。

(四)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或二次评审,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

(五)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各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委员会提请裁决。

四、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9月29日

发布通知

研工部

10月16日前

组织学生申报、审核材料与资格,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初评结果及相关纸质材料至研工部,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

10月23日前

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定或组织竞争性评审,并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研工部

12月31日前

发放奖金

研工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25〕16号)相关规定和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回避和保密等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

(二)参评研究生的相关成果,署名必须为我校。参评成果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三)材料报送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isugraduate@zisu.edu.cn。


联系人:岑盈盈

电话:057188210100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6年9月29日


电话:0571-88210100

邮箱:zisugraduate@z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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