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突出战略导向、问题导向与成果导向。
二、申报数量
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择优遴选”方式,我校推荐名额为1项。选题原则上应参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具体项目题目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
(二)一般项目: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各校自主遴选、省教育厅备案”方式立项,我校推荐名额为2项。选题可参考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选题。
(三)原则上研究生培养学院至少推荐1项,鼓励非研究生培养学院,但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申报。推荐及项目排序须经学院集体审议后报送。
(四)学校将根据实际,对已报送但未立项的重点项目择优认定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基本条件: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须基于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研究,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系统性、整体性、长周期教改项目,项目立项即同步规划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路径;项目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立项之初同步设计成果产出路径(制度文件、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实证数据等),其中重点项目结题时应当形成给省教育厅的决策咨询、调研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
(二)申请人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在教学一线或教务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个项目仅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项目研究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严禁“挂虚名”。
3.同等条件下向一线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重点项目中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作为主持人的占比不超过50%,并且应聚焦校级层面或跨校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系统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中一线专任教师或普通教务员作为主持人占比不低于70%。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40%。
(三)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重点项目:请于2026年10月20日(周二)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2.一般项目:请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二)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签字盖章版);学院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版、电子版。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
联系人:张凝忆,联系方式:88210100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