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立项的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全面梳理项目研究进展与成果完成情况,如实提交结题材料及成果佐证材料。
(二)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逾期未结题的,视作撤销该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三份)
2.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相关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研究报告、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立项证明等,请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学院审核。学院填写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将上述结题报告、成果佐证材料、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于12月10日(周四)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将在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结题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张凝忆(厚德楼329,88210100)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