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强化优质教学资源供给,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的积极性,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拟建设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人工智能+”示范课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应紧密围绕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聚焦研究生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真实问题,推进高层次复合创新实战型人才培养,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申报条件
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发展前沿及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学科结构优化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突出项目的示范性与引领性,助力学校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队伍、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重点针对制约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立足教学实践与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理念、新举措,推动研究生教育实现分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2.结题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研究成果分享会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数量不超过4项。
(二)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申报条件
主要针对已纳入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生课程(非思政类课程)。
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注重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专题教学讲义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
课程建设应注重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2.结题要求:课程结项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提交包含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等全套思政教学资料及结题报告(内容包括课程思政育人目标与思政融入点、思政育人案例、项目建设成果、课程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并开展一次公开课。
3.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资助数量不超过3项。
(三)研究生“人工智能+”示范课程
1.申报条件
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结合当下人工智能蓬勃发展且广泛渗透的趋势,在课程内容中有机融入人工智能相关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以及应用场景等内容,展现人工智能对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体现学科内涵,注重学科前沿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体现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
2.结题要求:课程结项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提交结题报告以及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提纲、教学课件等在内的全套教学资料,并开展一次公开课。鼓励课程团队开展配套教材和教学案例的建设,积极发表相关教学改革论文,参与省级研究生教学项目评选,并至少产出三项研究生教学成果。
3.研究生“人工智能+”示范课程资助数量不超过3项。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案例库建设原则上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应能及时运用于研究生教学实践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项目负责人须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鼓励邀请业界导师、行业专家及研究生作为成员参与建设。
案例素材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相关数据等信息真实、可靠、具体。
案例应为原创,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保密及其他存在争议的内容。
2.结题要求
案例库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6个教学案例,每个案例须包含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案例应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资助数量不超过4项。
二、申报原则与其他事项
(一)申报原则
1.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是申报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的重要基础。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准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强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展开,研究人员可以是研究生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或教育管理人员。
3.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以促进各学院、各学科之间的协同创新,培养复合创新实战型人才。
4.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校级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不能超过1个,且近三年主持的校级或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无延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情况。
5.为保证质量,以上项目设置的数量可以有所空缺。
(二)其他事项
1.视情况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适当资助,其中立项划拨50%,中期检查通过划拨50%。
2.建设周期一般均为2年。
3.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外国语学院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论文发表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附件4)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并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做好政治审查与形式审查,并填写汇总表,按不同类别分别确认推荐排序。于7月3日(周五)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张凝忆(厚德楼329,88210100)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