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9-20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浙外院〔2026〕30 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按照校、院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生2025-2026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完成确认无误后,在10月8日前将结果导入系统,操作方式见附件1。
联系人:岑盈盈,057188210100,厚德楼329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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