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相关准备工作,现启动研究生荣誉奖项以及科研成果(补充)统计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申报对象
2025级全体研究生
(二)奖项与成果取得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统计类型与要求
1.荣誉奖项
荣誉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间因先进事迹、突出表现受到表彰的各类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须提供完整、合规佐证材料。
优秀学生、奖学金类荣誉:研究生可登录研工系统,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和“个人荣誉申请结果”中查看系统中已有的荣誉记录,系统中已有记录的无需重复填报;未有记录的需按本通知要求填报。
党建思政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社会实践类: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个人)等。
其他综合荣誉:由有关部门发文表彰、经学院认定的其他研究生荣誉。
2.科研成果
要求研究生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科研项目仅统计研究生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浙江外国语学院须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须在研究生在校期间正式发表,能提供完整合规的佐证材料。前期已审核通过的成果,无需重复申报。
类型包括论文(期刊论文、论文集论文、报刊文章、宣读论文)、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各类学科专业类竞赛活动获奖等。
二、奖项与成果等级认定标准
论文、著作、知识产权:按《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分类与计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其中SCI分区、SSCI分区清单参考附件2,因期刊分区动态变化,可能存在滞后或误差,认定以检索证明为准。
科研项目:按立项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或计划任务书认定等级。
竞赛活动获奖:教务处当年公布的A类学科竞赛中研究生能参赛的项目,均按同等级别认定,教务处清单详见https://jwc.zisu.edu.cn/info/1203/8380.htm;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项目竞赛认定为A类竞赛;其他竞赛级别由学院认定。
荣誉奖项:荣誉奖项按表彰主体进行等级认定,具体由学院认定。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一)学术论文
1.公开发表论文:须上传已发表期刊的扫描件(期刊首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所在页)。外文期刊须同时提供检索证明,其中SSCI、SCI的检索证明里应注明分区情况。附件命名规则:论文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2.会议宣读论文:须上传会议主办方颁发的宣读论文证明、宣读论文原文全文。赴境外参会人员还须上传护照首页、护照中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复印件(在线会议可不上传)。附件命名规则:会议名称-论文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二)学术著作
须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作者简介、前言、后记原件扫描件至附件。附件命名规则:著作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三)学科竞赛获奖
1.申报人请认真按获奖证书或名单上的顺序,准确填报获奖学生、指导教师信息。
2.附件请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尚未发放的,可上传竞赛组委会发布的盖章版获奖名单(须为完整的获奖名单文件,不可仅提供截图)。附件命名规则:竞赛名称-组长姓名-等级-奖项,例如“外研社·国才杯”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张三-国家级-二等奖。
(四)知识产权
须上传知识产权相关登记证书扫描件,附件命名规则:知识产权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
(五)科研项目
须上传立项部门下达的正式立项通知书/计划任务书扫描件。附件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参与研究生姓名-立项单位。
(六)个人荣誉
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尚未发放的,可上传表彰文件或发文单位盖章的正式名单(须为完整名单文件,不可仅提供截图)。附件命名规则:荣誉名称-等级-姓名,例如“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张三”。
(七)奖学金类荣誉
除获奖证书外,还须上传获奖文件(或公示文件首页)扫描件;社会(企业)奖学金须同时提供设奖单位的正式文件或协议复印件。附件命名规则:奖学金名称-等级-姓名。
(八)集体荣誉
须上传表彰文件、证书扫描件,成员名单须与表彰文件一致。附件命名规则:荣誉名称-等级-集体名称-负责人姓名。
四、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申报(9月17日)
研究生登录研工系统,如实录入各类科研成果及荣誉奖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所有信息须准确完整,佐证材料须清晰可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若成果、荣誉是集体合作完成(取得),由申报人(第一作者、第一获得者)负责系统填报,并按顺序添加全部成员,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成员信息须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
(二)学院审核(9月20日)
科研成果审核: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登录研工系统,对学生申报的科研成果逐一审核,严格对照学校认定标准,重点核查成果真实性、署名单位、完成时间、佐证材料有效性等,并在审核意见栏中填写成果认定等级。
荣誉奖项审核:研究生辅导员登录研工系统,对学生申报的荣誉奖项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奖项级别、获奖时间及证书真伪。
对不符合认定标准或佐证材料不充分的申报项,须在系统中注明退回原因,并及时反馈学生补充完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研究生院复核(9月24日前)
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成果进行复核,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最终审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统计数据将直接应用于学院综合考核及研究生综合测评,请各学院予以重视并严格落实审核主体责任,重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并对相关成果等级予以分类认定。对于材料不符或填写有误的,应及时退回或指导学生补正。
科研成果统计联系人:张凝忆
荣誉奖项统计联系人:岑盈盈
联系电话:88210100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