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成效推广,全面提升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并遴选推荐“浙江省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组织
(一)各学院遴选聘任优秀受资助研究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组织学生进村入户宣讲资助政策;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初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开展地方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当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校内常态化资助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
(二)各学院要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必要的资助政策、安全教育、演讲能力和新媒体宣传等培训,全方位提升他们的政策解读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口头宣讲能力和新媒体传播能力等。
(三)各学院要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为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参与活动学生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做好活动总结和成效评价,以适当形式宣传表彰表现优秀学生。
二、学校研究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评选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
2.熟悉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热心公益,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4.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二)评选程序和事迹宣传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对照相关条件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申请。
【系统操作】研究生系统-智慧研工-个人荣誉申请-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上传《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表》电子版。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组织本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至少1人)的审核与初评工作。
【系统操作】研究生系统-智慧研工-评奖评优-荣誉审核。
3.学校评选。研工部将视情况组织评选,择优评选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推荐至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浙江省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9月1日—9月13日
2.学院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6日
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16日前报送《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表》纸质盖章版(附件1)。
联系人:岑老师,电话:88210100。
研工部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