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浙江外国语学院在读研究生(含留学生)。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资助
校级项目不超过6项。项目资助2000元/项,获批立项后划拨项目经费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划拨30%。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1名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作为项目指导教师,鼓励申请者研究和探索与导师研究领域及研究项目或者与联合培养基地关联项目。
2.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妥善处理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与自主科研的关系。
3.项目成员不得超过5人(含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4.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本项目:(1)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2)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3)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
四、申报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报。研究生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研究生导师、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培养学院。
2.学院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推荐排序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一年。
2.中期检查。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相关学院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如实做出书面说明。对于未能按建设进度完成研究任务或者开展效果不好的项目,学院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3.项目结题。所有项目应如期结题,且达到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成果可以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政府采纳建议等形式。公开发表的作品须明确标注“浙江外国语学院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浙江外国语学院”。经验收同意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4.延期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申请人应在项目结题前1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书(经学院分管负责人签名同意)报送研究生院。延期半年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研究生院将撤销该项目立项,收回未用完的经费。
5.原则上研究生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6.鼓励学院建立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培育机制,对研究基础较好未立项的项目进行院级培育。
联系人:张凝忆(厚德楼329,88210100)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