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经自主申报、学院初审、学位分会审议、专家评审,拟将9个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列为校级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单位 |
培养学院 |
校内 负责人 |
1 |
浙江外国语学院-西湖心辰翻译及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西湖心辰(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俞佳 |
2 |
浙江外国语学院-广东华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翻译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广东华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赵歆 |
3 |
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省杭州第十中学-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浙江省杭州第十中学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刘懿 |
4 |
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市金都天长小学-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杭州市金都天长小学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刘懿 |
5 |
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宋洋 |
6 |
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市求是教育集团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杭州市求是教育集团(总校) |
教育学院 |
陈玉玲 |
7 |
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市萧山区湘湖未来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杭州市萧山区湘湖未来学校 |
教育学院 |
陈玉玲 |
8 |
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市学军小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杭州市学军小学 |
教育学院 |
陈玉玲 |
9 |
浙江外国语学院-传播大脑+区域国别学+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 |
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文化和旅游学院 |
张健康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
研工部、研究生院:张老师/88210100/zisugraduate@zisu.edu.cn
纪检监察室:邵老师/88213015/jjjcs@zisu.edu.cn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