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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数量

(一)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工程教育专项两类。常规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常规项目我校推荐名额为3项。我校不符合工程教育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二)常规项目可自由选题,也可参考《“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

(三)原则上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部)至少推荐1项,没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部)鼓励申报。推荐及项目排序须经学院集体审议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1. 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递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签字盖章版)。学院(部)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材料。

2.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在材料报送前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将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9日(周五)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筹)张凝忆处(厚德楼329室),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使用钉钉报送,同时发送至邮箱zhangny09@163.com。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

联系人:张凝忆  联系方式:15210560288

研究生院(筹)

2024年11月21日

电话:0571-88210100

邮箱:zisugraduate@z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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