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实践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根据培养方案需在2025-2026学年参加专业实践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学院(含新型国际关系高等研究院,下同)应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实践计划的制定,实践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实践单位的联系,实践过程的检查和考核评分,并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培养学院应积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保证实践教学时间,切实有效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避免实践环节流于形式。
2.加强安全教育。各培养学院在专业实践开始前应召开研究生专业实践动员大会,讲解专业实践包含的实践内容、实践要求、考核标准和提交材料等内容。各培养学院要扎实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强调安全教育和实践纪律等,与研究生签订《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1)。实践期内,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应向实践指导教师请假并向所在学院报备。
3.注重过程监控和有痕管理。各培养学院定期对实践工作进行检查,深入了解研究生实践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实践考核细则。专业实践结束一周内各培养学院要做好实践材料收集、专业实践考核表的评定和后期实践材料归档工作。可通过让研究生提交成果报告、总结座谈、答辩等方式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进行考核。
4.加强校内外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各培养学院应选派一批师德师风好、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校内实践指导教师。校内实践指导教师应保持与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实践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专业实践表现,认真做好研究生实践全过程的指导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确保实践质量。
5.提升实践实效。各培养学院应充分发挥各级实践基地的作用,优先使用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原则上专业实践活动须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除对口就业等因素外不安排全日制研究生参加自主实践活动。申请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须提前向培养学院提交《全日制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附件2)经培养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践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实践学分。
三、工作安排
1.对于计划本学年组织集中外出实践活动的学院,请于12月19日前提交《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集中外出实践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3)。上述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学院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如实做好专业实践记录,并按要求填写《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考核表》(附件4)。
3.各培养学院可根据需要调整实践活动考核表模板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发放给学生下载使用。
4.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在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交实践成绩鉴定表及相关成果材料,并各培养学院出具考核意见。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