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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外院〔2025〕17号),现将2025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内容与要求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

复查《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政审结果与档案记录是否一致。

(二)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1.身份复查。各学院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新生录取登记表等逐一比对核查,严格执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

2.档案材料审核。各学院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认真查验新生档案的密封状态,对未提交档案的新生,学院要及时跟踪档案的流转状态,接收时予以查验。核对考生大学档案、党团关系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比较报到前后填写表格字迹是否一致等情况。

(二)新生前置学历复查

各学院须对所有已入学报到的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本科学历查验。高职高专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取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满2年(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须满5年);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须满3年)。

(三)体检复查

请各学院结合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结果,核查研究生新生是否适宜在校学习。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

(四)新生人像核验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所有新生通过迎新系统中的人像核验。

二、复查办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前置学历、录取资格及档案等由各学院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应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理完毕有关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相关档案材料。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个人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对前置学历和录取资格存在问题的,学院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协调处理。

2.研究生新生健康复查由校医务室负责。校医务室应将体检结果通报相关学院,并将未进行体检复查的研究生新生名单通知相关学院,学院要敦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

3.学费缴纳情况由校计划财务处核查并通报相关学院。学院对无故未缴纳学费的学生及时进行学费催缴。

三、复查期限

本次研究生新生复查工作在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期间完成。各学院应在10月25日前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2025年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结果报研究生院,有特殊情况的应另行说明。

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

1.对复查合格者,学校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并收齐研究生证,研究生院统一加盖注册章。

2.复查结束后,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复查情况,审核处理2025级研究生新生复查不合格者:

(1)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学籍,予以退学。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经审批允许其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相关待遇。

(3)对未缴学费或未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研究生,不予注册,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外,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对于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在学校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学校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的所有关系转回其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并在学信网进行放弃入学资格标记。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1日 

电话:0571-88210100

邮箱:zisugraduate@z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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