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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25年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9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容与要求

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进行硕士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一般应包括所在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培养过程各环节要求以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制订,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制订。培养方案应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请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学习年限和学分要求

2025年级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应修总学分还应满足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二)课程设置要求

公共基础课:(5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共3学分,其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计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必修1门,计1学分。

2.第一外国语:必修课,2学分。符合免修条件的可申请免修,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筹)组织实施教学。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上公共基础课程加入到培养方案中。)

学位基础课(不少于5学分)

学位基础课是硕士生研究和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的重要课程,每个学位点应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至少开设3门学位基础课。学位基础课是必修课。

须包含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类课程:必修课,不少于1学分,由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开设。

学科专业必修课(不少于9学分)

学科专业必修课是硕士生了解本学科/专业的研究领域、掌握基本知识结构的核心课程。每个二级学科/专业学位方向须开设不少于3门且不低于9学分上述课程。

学科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学科专业选修是硕士生为拓宽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选修的课程。各学科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应设置3-6门选修课程。

各单位可在学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具体的学分要求。

(三)培养环节

1.实习、实践环节:具体体现有教学实习、科研训练、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等。作为助教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或参加其他实习、实践活动达到要求者,可计1-4学分。全日制硕士生不少于4学分,具体要求由各学科或专业硕士生培养中予以明确。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实习实践相关要求需对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执行。

2.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学术研讨10次且作学术报告2次,计1学分。

3.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开题):必修培养环节,不计学分,但需在培养方案中明确具体学期。

4.中期检查:必修培养环节,不计学分,但需在培养方案中明确具体学期。

二、工作程序与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按统一格式编制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及时提交学位建设牵头学院讨论,并于12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筹)审核。

学位点

建设牵头学院

学科方向/专业领域

具体培养单位

区域国别学

东语学院

阿拉伯-环地中海研究

东语学院

拉美研究

国际商学院

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文旅学院

教育

教育学院

教育管理

教育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英文学院

小学教育

教育学院

翻译

英文学院

英语笔译

英文学院

俄语笔译

西语学院

日语笔译

东语学院

阿拉伯语笔译

东语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进度和质量,研究生院(筹)为各培养单位提供研究生培养运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专家指导费和评审费(项目代码:011320052024/081,经费报销须经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培养单位的资助额度为0.8万/点,牵头学院额外增加0.5万,请于2024年12月10日之前使用完,逾期收回。


研究生院(筹)  联系人:张凝忆(厚德楼329,电话87971310)



研究生院(筹)

2024年11月27日

电话:0571-88210100

邮箱:zisugraduate@z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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